2017年已經過去,而共享經濟的明星產品共享單車被負面信息纏身,但不可否認國內的共享單車業(yè)態(tài)至少成功了。相比較而言,共享充電寶就沒有那么幸運了,從一開始就被質疑是偽需求,發(fā)展不到半年就被爆出有企業(yè)倒閉,共享充電寶發(fā)展快一年卻仍未獲得市場的認可。甚至共享單車企業(yè)相繼倒閉新聞出現后,媒體對于共享充電寶報道并不多。顯然共享充電寶與共享單車相比,無論是市場規(guī)模還是媒體關注度都相差甚大。
共享充電寶最根本的短板在于需求不高,共享經濟分離了物品的使用權和所有權,而對于消費者來說直接購買充電寶花費并不高,消費者就沒有必要選擇使用共享充電寶。無論在家里還是辦公室,都能很方便給手機進行充電。相反,消費者如果使用共享充電寶,使用之后還需要特意歸還,反而給消費者的日常生活帶來不便。
共享充電寶面臨一個兩難的局面,在城市中很難找準自身定位。無論是在辦公區(qū)域還是生活區(qū)域,用戶都能在辦公室或家里給手機進行充電,并不需要使用共享充電寶。但如果選擇鋪設在公共場所,充電寶的歸還又會給用戶帶來不便。
具體而言,公眾只有在出門時才會需要充電寶,但由于充電寶本身體積小易于攜帶,消費者完全可以自帶充電寶出門。顯然,只有當使用共享充電寶比自帶充電寶更方便時,用戶使用頻率才會有效增加。而這就要求共享充電寶進行大范圍的投放,力爭能夠覆蓋城市民眾出行的活動范圍,但現階段資本并不看好的情況下很難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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