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金融時報》北京時間1月22日報道,東南亞國家考慮對電子商務業(yè)務征稅,從它們最具活力的經濟增長引擎中獲得財政收入。
新加坡、泰國和馬來西亞是對電子商務銷售征稅或考慮這樣做的國家中的三個。對電子商務銷售征稅意味著東南亞國家將與歐美看齊,使網絡零售商與實體零售商更公平地競爭。
Baker McKenzie律師事務所亞太稅務業(yè)務集團負責人史蒂文·史克爾(Steven Sieker)說,“在東盟,目前公司采用不同的電子商務稅制,有的公司無需納稅。對于許多本地和外國公司來說,這一地區(qū)多元化和不確定的法律環(huán)境,仍然是一項重大挑戰(zhàn)。
去年11月,新加坡在年度預算中暗示正在考慮對電子商務銷售征稅。獲得阿里巴巴投資的新加坡Lazada,是東南亞地區(qū)最大電商。
新加坡財政部兼律政部高級政務部長英蘭妮(Indranee Rajah)當時在接受彭博社采訪時表示,“我們可以想象得到的是,20年后人們購物方式將發(fā)生巨變,屆時網購將成為主要的購物方式,因此,如果電子商務沒有納入稅制,會存在很大漏洞。”
Lazada表示,它已經受邀對建議的修改提供反饋,它“支持使新加坡消費者和商人高效、公平在網上銷售商品和購物的方案。”
馬來西亞在考慮類似的計劃。馬來西亞海關一名高官稱,“我們將對部分稅法——尤其是與增值稅相關的部分——進行修訂,向在馬來西亞提供數字服務的外國公司征稅。”
在泰國,稅務部門建議廢除對價值低于47美元的進口貨物免征增值稅的規(guī)定。
德勤泰國公司稅務合伙人坎奇拉特·泰達姆里(Kanchirat Thaidamri)說,“主要目的是對沒有在泰國注冊在線業(yè)務的跨國公司征稅。”
全球范圍內針對網絡零售征稅的大網在不斷收緊。與實體零售商一樣,歐洲電子商務網站也收取增值稅。美國加大了對電商征稅的力度。
貝恩咨詢公司中國分部合伙人丁杰(Jason Ding)說,“網絡只是對線下世界的反映:小商店不會足額納稅,網絡讓它們更容易避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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