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彭博社北京時間3月28日報道,美國聯(lián)邦巡回上訴法院裁定,谷歌因在Android操作系統(tǒng)中使用甲骨文的Java代碼,需要賠償后者數(shù)十億美元經濟損失。
美國聯(lián)邦巡回上訴法院星期二裁定,谷歌在Android中使用Java代碼,侵犯了甲骨文版權。這一案件被發(fā)回位于加利福尼亞州的一家聯(lián)邦法院審理,以確定谷歌的賠償金額。甲骨文最初要求谷歌賠償88億美元損失,不過它要求的賠償金額可能會增加。
谷歌和甲骨文之間有關Android使用Java代碼的糾紛對整個軟件產業(yè)都有深遠影響。律師事務所Burns & Levinson律師馬克·斯科菲爾德(Mark Schonfeld)說,“這是合理使用問題方面的一個重大裁定,對于軟件產業(yè)來說,它非常非常地重要。我認為該案將鬧到最高法院,因為上訴法院作出的這一裁定非常有爭議。”
甲骨文總法律顧問多里安·達利(Dorian Daley)在一份聲明中表示,“聯(lián)邦法院的裁定支持了版權法的基本原則,很清楚地表明,谷歌觸犯了法律。這一裁定保護了創(chuàng)作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谷歌及其支持者認為,這一裁定將危及新軟件的開發(fā),提高消費者的成本。谷歌在一份聲明中說,“我們對法院推翻陪審團有關Java是開放的、供所有人免費使用的裁定非常失望。這樣的裁定將提高消費者使用應用和在線服務的成本。”
上訴法院裁定,“Android免費,不意味著谷歌對Java API(應用編程接口)的使用是非商業(yè)性的”,稱Android已經通過廣告創(chuàng)造了逾420億美元營收。法院還表示,谷歌沒有對甲骨文享有版權的材料進行任何改動。
預計雙方將對賠償金額展開激烈辯論。甲骨文要求賠償逾88億美元,谷歌則聲稱,它從Android中獲得的利潤少得可憐。
2016年,加利福尼亞州一個陪審團表達了對谷歌的支持,稱谷歌在Android代碼中使用Java代碼構成“合理使用”,不應當受到版權法的追究。星期二上訴法院的裁定推翻了這一陪審團裁定。
谷歌可能要求審理該案的三名上訴法院法官重新考慮他們的裁定,或把這一問題交由該法院的所有法官裁定。失利的一方可能要求最高法院審理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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